:::
有關「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115年7月24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55601667A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6-07-29 ~ 2026-12-31
公告單位:幼兒教育科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128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7月24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55601667D號函辦理。
二、「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115年7月24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55601667A號令修正發布,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吳承辦人,電話:(02)7736-7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