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受理申請本市110學年度第1學期國小校長遴選第一階段現職校長轉任
一、本次受理申請遴選學校如下:南區樹德國小(新設校)、大雅區文雅國小、梧棲區梧南國小、北屯區四維國小、西屯區東海國小、豐原區瑞穗國小、豐原區南陽國小、清水區建國國小、新社區大林國小、東區進德國小、太平區東汴國小、梧棲區梧棲國小、沙鹿區文光國小、清水區高美國小、中區光復國小、大雅區大明國小、霧峰區僑榮國小、烏日區喀哩國小、太平區新光國小、霧峰區復興國小、神岡區岸裡國小、清水區吳厝國小、南屯區鎮平國小、沙鹿區公明國小、豐原區翁子國小、梧棲區大德國小、沙鹿區公舘國小、龍井區龍津國小、大雅區六寶國小。
二、本次受理有參加校長辦學績效評鑑之第一任任期屆滿未申請連任、第二任任期屆滿、第二任任期過半之現職校長、前學年度第二學期回任教師之曾任校長者申請,凡符合資格欲參加遴選之人員,請於5月19日(星期三)下午4時前親送申請資料至本局國小教育科洪希勇,逾時恕不受理。
三、申請時應繳交資料說明如下:
(一)志願表(2份,如附件1)(請親筆簽名並蓋章,志願表請審慎評估選填,經本局受理後申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志願)。轉任申請第一志願數得填列1所學校或2所學校,且選填志願數為2至5個。
(二)個人履歷自傳、辦學理念及學校經營方案之報告(個人簡介封面如附件2)(送件時請繳交15份,以A4直式橫書,不須膠裝,請簡單裝訂,5張10頁為上限,請勿超過,另請多準備2份逕行轉交各志願學校之浮動代表)。
(三)個人績效表(以1頁為限,請傳送電子檔(word)至horngsy@taichung.gov.tw。
四、本市國民小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現職校長轉任)時間暫訂於5月30日(星期日),地點於本市西屯區大鵬國小,當日上午安排候選人報告,1人報告時間3分鐘,不須接受詢答,學校教師代表及家長會代表得自由參加上午場次;於校長候選人全數報告完畢,接續進行遴選作業。請學校人事主管協助轉知教師代表及家長會代表上午報告時段得自由參加,接續之遴選作業,請教師代表及家長會代表事先預留時間出席與會,遴選順序表將另案公告。
五、因應疫情嚴峻,各校辦學說明會調整方式將另案公告。
六、依臺中市政府教育局遴選國民中小學校長作業要點第六點第二項規定:「委員應親自出席會議,不得委託他人代理。但遴選學校之浮動教師代表或家長會代表無法親自出席時,得以書面表示意見。」爰倘浮動代表無法出席5月30日會議,請填寫書面意見(如附件3)並於5月28日(星期五)中午前密件寄達本科國小教育科洪希勇收,倘無法於時限內寄達,請人事主任親送至本科。
七、檢附志願表、個人履歷自傳封面範本、浮動代表無法出席之書面意見、個人績效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