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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內政部國土管理署115年4月27日召開「中部地區土方暫置及去化推動說明會」會議紀錄1份,請轉知所屬配合辦理,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6-06-10 ~ 2026-06-30
公告單位:工程營繕科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39
一、 依據內政部國土管理署115年5月14日國署營字第1151080885號函辦理。
二、 查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為因應中部地區營建剩餘土石方去化量能不足問題,已規劃臺中港(南填方區)、彰濱崙尾暫置區及非都市土地臨時暫置等措施,並研議五大管線工程土方暫置及去化機制,以增加中部地區土方收容量能。
三、 請地政局預為掌握中央「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6條修正草案方向,後續配合中央法制作業及本府相關土方暫置政策研議辦理。
四、 請建設局及經濟發展局等相關機關就五大管線工程營建剩餘土石方去化需求,預為掌握彰濱崙尾暫置區、臺中港南填方區及相關申請機制,並依中央政策方向及工程權責妥處。
五、 請貴機關倘有公共工程或相關土方去化需求,預為掌握臺中港南填方區、彰濱崙尾暫置區及相關暫置機制之申請方式、收容條件及工程推動方向,並依工程權責及中央相關規定辦理;另有關土方新制造成工程延宕、契約展延及物價調整等事項,併請依案內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相關函釋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