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南屯區大墩國民小學總務處綜合行政職系幹事(身心障礙職缺)甄選簡章公告
一、出缺職務:
(一)職稱:幹事。
(二)職系:綜合行政職系。
(三)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四)名額:1名。
(五)工作地址:臺中市南屯區向上路二段201號。
二、公告期間:115年4月24日至115年5月8日。
三、資格條件:
(一)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文件(有效期至少1年以上)
(二)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情事者、無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四) 具電腦文書處理等各項操作能力。
四、工作項目:
(一)財產管理相關業務。
(二)辦理勞保、健保等相關行政業務。
(三) 協助公開招標採購案件文書及行政事項。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聯絡方式: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5年5月8日(星期五)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另請將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無則免附)、英文能力檢定(無則免附)或其他業務相關證書(無則免附)等資料合併成1個 PDF 檔上傳,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二)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最新公告/甄選介聘)。
(四)本職缺預計出缺日期為115年7月16日。本案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錄取名單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
(五)本案聯絡人: 04-23816608 分機750 王主任;工作相關問題請洽本校總務處 04-223816608 分機 730 林主任。
(六)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撤銷派令。
(七)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