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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局政風室誠徵115學年度調用教師1名,以協助相關業務,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6-04-27 ~ 2026-05-21
公告單位:政風室 葉佳音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246
一、依據本局調用市立中小學教師服務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案徵求本市所屬現職教師1名,至本局政風室辦理相關業務,說明如下:
(一)資格條件:本市立各級學校班級數12班以上(不含偏遠學校)之正式編制內合格教師,有行政資歷或對行政業務具有學習熱忱者尤佳。
(二)調用時間:115年8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
三、請學校鼓勵所屬教師於不影響教學正常化情形下,借調本局協助辦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相關事務,意者請於115年5月21日(星期四)前檢附相關學經歷(簡歷即可) ,寄至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葉小姐收(04-22289111轉55909)或以電子郵件e-mail寄至 tomiko@taichung.gov.tw,葉小姐 電話:04-22289111轉55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