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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第1屆(115年)ESG評鑑指標評分將「終身教育」列為計分項目資訊。
公告日期:2026-02-12 ~ 2026-02-28
公告單位:終身教育科 江玉琳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27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2月6日臺教社(三)字第1152400404號函辦理。
二、案緣臺灣證券交易所為鑑別上市櫃公司於ESG各面向永續發展表現,提供投資人進行ESG投資決策參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自103年起開始辦理第1屆公司治理評鑑,該評鑑於115年轉型並更名為「ESG評鑑」,先予說明。
三、旨案指標編號「G-32:公司是否定期揭露企業永續發展(ESG)之具體推動計畫與實施成效?」項下參考範例,「終身教育」已列為計分項目,就該指標評分要件及範例文字,摘述如下:
(一) 評分要件:揭露當年度永續發展(ESG)之具體推動計畫與實施成效(需有明確的執行績效,如投入活動人次、受幫助人數等)。
(二) 「終身教育」相關範例(完整文字可參閱附件第184頁):以支持終身教育場域舉辦相關教育活動,如開設課程、策展、活動、營隊、工作坊、競賽等;或投注終身教育場館硬體資源設備以精進場域之改善。
四、旨案詳細資訊可參閱第1屆(115年)ESG評鑑公告(https://cgc.twse.com.tw/esgEvaluation/list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