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順天國民中學事務組長徵才公告
一、出缺職務:
(一)職稱:組長(預計115年1月13日出缺)。
(二)職系:綜合行政。
(三)職務列等:委任第五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
( 四 ) 缺額:1名。
(五)辦公地點:臺中市立順天國民中學(437002臺中市大甲區大安港路67號)。
二、工作內容:
(一)擬訂或修訂一般事務管理工作計劃。
(二)負責一般事務工作之推行。
(三)綜理本校財產、物品管理之業務。
(四)全校營繕工程、財務、勞務之招標採購業務。
(五)學校公有建築、廳舍之興建管理及修繕、設備管理及維護工作。
(六)辦理各種營繕工程之計劃與招標、議價、訂約、監工等事項。
( 七 ) 財物損毀報廢及標售之處理,會議集會場所之佈置。
( 八 ) 技工、工友、警衛、司機、臨時人員管理及勞健保加退保事項。
( 九 ) 水、電、冷氣機、電話之管理及推行節能減碳措施。
( 十 ) 典禮會場之佈置與接待。
(十一) 其他有關庶務事項及各項公務填報。
(十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所需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四)具基本電腦網路應用、WORD、EXCEL 等文書操作、熟諳政府採購法令。
(五)具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照或政府採購研習、訓練合格,具審計、會計法規及工程相關經驗者優先考量。
(六)通過全民英檢初級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英語測驗者尤佳。
四、報名方式:
(一) 請於114年12月29日(星期一)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簡要自述、上傳照片,註明手機、電子信箱等聯絡方式),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 請填妥「114年度臺中市立順天國民中學事務組長甄選報名表」後,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掃描合併為1個PDF檔(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完整上傳,未完整上傳附件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另行通知補件:
1.報名表及切結書(如附件):請貼最近一年2吋脫帽半身正面照片。
2.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無則免附)。
3.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如附件)。
4.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照或政府採購研習、訓練、經驗等證明(無則免附)。
5.英語能力檢定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6.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三)非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採通訊方式辦理:
請將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上揭四(二)相關資料,於114年12月29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檢具證明文件影本(請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並於信封上加註「應徵事務組長」,掛號郵寄或親送本校人事室(地址:437002臺中市大甲區大安港路67號)。
五、聯絡電話:04-2688-0600分機204(人事室主任);業務問題請洽分機201(總務處主任)
六、面試時間及地點:
報名人員經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面試,名單將於114年12月29日(星期一)前公告於本校網站首頁(網址:http://www.stjh.tc.edu.tw/)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最新公告訊息/甄選介聘(http://www.tc.edu.tw)請逕行上網查閱。
七、其他事項:
(一) 錄取名單公告於本校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請自行上網查閱。
(二) 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符合本校需求,本校得予以從缺。
(三) 錄取後由本校依規定辦理商調及核派作業,如有其他因素致無法完成商調或任用程序,即取消錄取資格,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
(四) 錄取人員本校得視業務需要或職期輪調辦法予以調整職務。
(五)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六) 本公告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其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八、餘詳如徵才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