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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本府「農業部種苗改良繁殖場所屬設施之禁止從事遙控無人機活動之區域、時間」公告及提報表各1份,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5-09-11 ~ 2025-09-18
公告單位:國中教育科 李志鴻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100
⼀、依據本府114年9⽉9⽇府授交運字第1140276226號函辦理。
⼆、旨案公告自114年9⽉8⽇起生效,政府機關(構)、學校或法人於旨案公告禁止或限制區域有執行業務需要者,應依民用航空法及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等相關規定申請,倘若有違反該公告事項者,亦依相關法規規定辦理。
三、倘對旨案公告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本府丁小姐(電子信箱:dingyitong125@taichung.gov.tw、電話:04-22289111分機6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