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臺灣美術館(以下簡稱該館)114年7月10日國美研字第11430012142號函辦理。 二、檢附來函及展覽資訊各1份供參。 三、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該館承辦人劉小姐,電話:02-8978-7040分機302 ,電子信箱: kaichen@art.ntmof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