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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14學年臺中市國小『代理教師』統一分發至本校」,請於114年6月29日中午12時前mail相關文件至人事室信箱,另請於114年7月1日上午10時30分參加本校教評會審查。
公告日期:2025-06-23 ~ 2025-07-01
公告單位:南陽國小 鍾富萍
公告類別:甄選介聘
點閱數: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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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發之代理教師請於114年7月1日(星期二)上午10時30分於本校和平樓3樓會議室,接受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須親自辦理,不得委託),逾時未接受審查或審查未通過者,取消甄選錄取資格,當事人不得異議。
二、請分發本校代理教師於114年6月29日(星期日)中午12時前檢附下方文件掃描成PDF檔後E-mail至「scfdwagg@gmail.com」及「ritaballet0323@st.tc.edu.tw」人事室信箱,應掃描文件如下:
(1)新進教師簡歷表(電子檔請至本校校網下載,簽名後掃描)
(2)分發通知函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各類別、加註專長教師證
(5)身分證
(6)歷年派令或敘薪通知書
(7)退伍令(含大專集訓)、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
(8)曾任職學校開立之服務或離職證明書
(9)2吋實體大頭照1張
(10)郵局帳戶影本
(11)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格檢查合格表(可後附,含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檢查及相關證明文件)
三、另請於教評會當日攜帶簡歷表、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正本與前開學經歷證件正本及影本各1份,正本於人事室初核驗畢後發還,影本請以A4規格列印後依序排列。
四、若有特殊情形,請主動告知人事室(分機750、751),以維個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