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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立黎明國民中學謹訂於114年6月10日(星期二)中午12時30分於本校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召開教評會,審查114年市內介聘調入本校教師資格,請介聘至本校教師準時參加。
公告日期:2025-06-05 ~ 2025-06-10
公告單位:黎明國中 陳嬌芬
公告類別:甄選介聘
點閱數:1254
一、本校謹訂於本(114)年6月10日(星期二)中午12時30分於本校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召開教評會審查114年市內介聘調入本校教師資格,務請親自出席。
二、請市內介聘調入至本校之教師,配合辦理下列事項:
(一)請攜帶填妥之「新進教師簡歷表」、「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之正本及下列學經歷相關證件正本及影本各一份(正本驗後歸還)親自參加審查:
(1)國民身分證
(2)大專院校以上畢業證書(大學、研究所)
(3)合格教師證書
(4)歷年敘薪通知書
(5)歷年成績考核通知書
(6)歷年離職證明或服務證明書
(7)最近3個月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8)退伍令及大專集訓證明(無則免附)
(9)身心障礙手冊、原住民身分文件(無則免附)
(10)2吋大頭照電子檔(製作識別證用)。
(11)6月薪資單
(12)台新銀行存摺封面影本(薪資入帳用,至遲於6月底前繳交)。
(13)其他如有私校或代理教師年資、留職停薪年資,請檢附相關文件。
(14)經本校教評會審查通過後,應繳交公立或教學醫院體格檢查表(含最近三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至遲於7月底前繳交。
(二)請先填列「新進教師審查簡歷表」、「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如附件),並將2吋大頭照電子檔併同上開學經歷證件掃描檔於6月6日(星期五)下午4時前e-mail至ly1120815@tc.edu.tw。
三、介聘教師請提前於6月10日中午12時20分至本校3樓人事室報到並查驗相關證件。
四、請所屬學校人事室惠予協助轉知介聘至本校之教師配合辦理。
五、如有任何疑問,請洽人事室04-22510983#750陳主任 #751陳小姐;本校地址:臺中市南屯區干城街8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