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霧峰國民中學幹事職務代理人甄選簡章
一、依據:「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職稱:約僱人員(學務處幹事請假期間之職務代理人)(預估職缺)。
三、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
四、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1年6月14日止或僱用原因消失止。(以實際請假日期為準)
五、報酬:以約僱五等280薪點(約月薪36,316元)計酬,另須自付勞健保及勞退基金自願提繳部分。。
六、工作地點:臺中市立霧峰國民中學(臺中市霧峰區國中路110號)。
七、工作項目:本校學務處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八、報名資格條件: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等規定情事。
(二) 具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三) 具電腦文書(word文書處理、excel編輯處理)及網路應用處理等能力。
九、報名應徵方式:
(一) 檢具下列證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影本複印請另親筆簽名加註與正本相符)於111年4月8日(星期五)前,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至41353臺中市霧峰區國中路110號,臺中市立霧峰國民中學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學務處幹事職務代理人」,逾期不予受理。
1、報名表1份(請貼上最近一年內二吋半身相片及註明聯絡電話)。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如為國外學歷,請另行檢附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文件)。
4、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1份(無則免附)。
5、專業證照、檢定或相關工作經歷影本1份(無則免附)。
6、具結書正本1份。
7、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正本1份。
8、因應防疫規定,請檢附完成2劑新冠肺炎疫苗後之小黃卡影本或證明。
(二) 聯絡方式:04-23393175 分機 250
十、面試時間及地點:
(一) 報名人員經初審符合資格者,將擇優參加面試,面試人員名單將於111年4月12日(星期二)中午12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s://wfjh.tc.edu.tw/app/index.php)及臺中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s://www.tc.edu.tw/),請逕行上網查閱,不再另行通知。
(二) 甄選時間及地點:111年4月14日(星期四)上午10時前,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報名所需表件(畢業證書等)正本,至本校人事室完成報到,逾時未到者視同放棄,當天上午10時10分開始舉行面試,每位應徵人面試時間約10分鐘。
(三) 甄選方式:面試(含工作專業、經驗、語言表達、態度舉止等)。
(四) 甄選成績:總分100分,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但報考人員若皆不合適且無法勝任本職缺業務工作時,得從缺 。
十一、錄取公告:111年4月14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請報考人自行上網查詢。
十二、錄取人員應於通知報到日起7日內提出公立醫療院所健康檢查表(含肺部X光檢查),始得認定完成報到。逾期未報到視同棄權,得由備取人員按名次依序遞補(體檢不合格或患有法定傳染病者,不予錄用)。
十三、僱用期間如職務代理人有工作表現欠佳之情事,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