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109年10月7日中市教學字第1090082314號函辦理。 二、經查貴校研習報名事宜(務必派員),截至109年今日(10月20日)11時止,仍未將報名表傳送至本局承辦人電子信箱(tcsoc9595@gmail.com),請於今日1700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