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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無菸害、健康才無害
報導日期:2021-03-15
報導單位:清水區 清海國中 新聞聯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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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升師生對於菸害防制的警覺,清海國中學務處推出「健康促進」系列宣導,以「校園無菸害、健康才無害」為主題,希望在師生共同努力推動下,維護校園無菸環境。
吳志城組長首先點出臺中市政府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1項第13款規定,公告自110年3月15日起,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門口及附連人行道範圍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請學生不要忘記提醒家長,接送時在校園周遭人行道上不要抽煙,違者將處以新臺幣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另外,吳組長指出電子煙所含成分不明,為維護個人健康,不要輕易嘗試,更不要購買來路不明的菸品。即使電子煙強調不含尼古丁成分,但因外形類似菸品,私自販售已違反菸害防製法第14條之規定,最重處5萬元罰鍰,請學生不要誤觸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