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西區中正國民小學115年總務處幹事甄選簡章
一、出缺職務:
(一)職稱:幹事。
(二)職系:綜合行政職系。
(三)職務列等:委任第 5 職等或薦任第 6 職等至第 7 職等。
(四)名額:1 名。
(五)工作地址:臺中市西區英才路423號。
(六)本職缺預計115年10月1日出缺。
二、公告期間:115年10月08日至115年10月16日
三、公告網站:
(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
(二)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s://www.tc.edu.tw/)
(三)本校網站(https://cces.tc.edu.tw/)
四、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 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二)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不得陞任情形、「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第 1 項迴避任用限制及第 28 條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之一者。
(三)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近 3 年內無記過以上行政懲處。
(四)熟悉 Word、Excel 等辦公室軟體操作。
(五)品行端正、負責盡職、具服務熱忱者、具政府採購相關專業證照尤佳。
五、工作項目:
文書組長工作項目:
(一)擬訂與修正文書處理章則。
(二)典守印信。
(三)辦理公文收發繕校登記及郵寄事項。
(四)辦理公文保密及文件歸檔與保管、銷毀等事項。
(五)辦理校務會議、行政會報或全校性會議之通知、準備及紀錄整理事宜。
(六)訂定與修訂檔案管理辦法。
(七)辦理公文查催及研考業務管制考核事宜。
(八)辦理學校日誌及歸檔。
(九)處理不屬各處室公文事項。
(十)輯製校史資料、管理校史室。
(十一)其他有關文書事項。
(十二)統計公文處理時限資料及造報處理成績月報。
(十三)整理分訂與保管檔案。
(十四)辦理公報彙集事項。
(十五)辦理財產清點、登記、保管、檢修、分配撥補及增減之造報業務。
(十六)辦理物品保管與分發使用及登記。
(十七)兼任家長會文書。
(十八)辦理總務處有關一般行政業務處理等事項。
(十九)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備註:115學年度擔任兼任文書組長,日後須配合學校職務輪調。
六、報名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1.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則免附)
2.切結書(如附件)
3.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如附件)
4.其他證明文件【如其他職系認定資料、採購專業證照、外語能力檢定資格證書、身心障礙
手冊正反面影本,無則免附】。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
(三)聯絡電話:(04)2321-2041 分機 750 人事室沈主任。
七、甄選日期及方式:
(一)甄選日期:於本府教育局及本校網站公告。
(二)甄選方式:書面審查後擇優通知面試(於教育局及本校網站公告面試名單及時間)。
(三)依甄選結果按成績高低依序錄取,惟參加甄選人員甄試總成績如未達錄取標準時,經甄審委
員會決議後得予從缺。
(四)正取人員及備取人員名單於本府教育局及本校網站公告。
(五)本案除正取名額 1 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 2 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
月內有效。
(六)正取人員,如逾期未到職,或因證件蒙蔽不實等其他因素,經送銓敘部審定而資格不符致無
法完成任用程序者,須無條件撤銷其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錄取人員者須自行負責,並由
備取人員遞補之。
八、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
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撤銷派令。
九、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