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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學前教保工作實施要點」第4點、第6點,業經教育部於115年10月5日以臺教國署幼字第1155601642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6-10-13 ~ 2026-12-31
公告單位:幼兒教育科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38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10月5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55601642B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學前教保工作實施要點」第4點、第6點,業經教育部於115年10月5日以臺教國署幼字第1155601642A號令修正發布,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國教署學前教育組李先生,電話:(02)7736-7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