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本府115年8月31日府授人考字第1150294879號函辦理。 二、中選會及各地方選舉委員會業於115年8月20日發布旨揭選舉公告,並於同年8月31日至9月4日受理候選人登記之申請,各機關同仁於選舉期間務必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相關規定嚴守行政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