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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國立臺灣圖書館116年7-12月展覽檔期申請資訊,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6-09-02 ~ 2026-09-30
公告單位:終身教育科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98
一、依據國立臺灣圖書館(以下簡稱該館)115年9月1日圖推字第11501002690號書函辦理。
二、為發揮社教功能、推廣藝文展覽活動,歡迎對藝術創作有興趣之個人或團體申請使用該館展覽場地,相關資訊如下:
(一)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本(115)年9月30日止。
(二) 收費標準:該館展覽場地使用費自117年起調整,本次開放申請展覽檔期仍按調整前費率收費,1樓臺灣藝文走廊每日新臺幣(以下同)800元、4樓雙和藝廊每日1,500元、5樓特展室每日2,500元。
(三) 申請方式:請逕至該館入口網/讀者服務/線上申辦/申請展覽場地頁面下載申請表( https://www.ntl.edu.tw),以電子郵件傳送至 22yu@mail.ntl.edu.tw,或寄送紙本資料至該館企劃推廣組。
三、申請案件經該館審查通過者,即安排展出檔期,並由該館逕函知申請人依該館展覽場地申請使用要點辦理展出事宜。
四、檢附展覽場地申請使用要點及展覽場地申請表各1份供參。
五、本案如有疑義逕洽承辦人游智中,電話:02-29266888轉5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