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屯區南興國民小學115學年度特教教師助理人員甄選簡章暨報名表
臺中市北屯區南興國民小學115學年度特教教師助理人員甄選簡章
依據:115年8月14日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中市教特字第1150071278號函辦理。
報名資格: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十一條之規定:特教教師助理人員應僱用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資格或符合身
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所定之人員。
(二) 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第17條規定不得進用為特教教師助理人員之情事者。
(三)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臺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另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應於105年8月25日前設籍),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關(構)人員及組織政黨。
(四)此工作需有愛心、耐心特質。
(五)具特教服務相關資歷且服務成績優良者優先遴聘。
工作時間、薪資:
(一)星期一至五,每週工作時數40小時(依學校需求彈性調整分配)。
(二)薪資:採時薪制,依教育局核定一小時新臺幣196元計算。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5年8月24日(星期一)上午11:20止,親至本校輔導室繳交報名資料,逾時不受理。
面試日期:115年8月25日(星期二)下午2:30起﹙請於下午2:00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至輔導室報到﹚。
報名地點及聯絡方式:
臺中市北屯區臺中市北屯區南興三路1號,
電話:(04)2437-8166#713,教輔處特教組長。
聘用期間:
(一)第一階段:115年8月31日至116年1月20日止。(聘用期程與核定總時數皆依教育局公文辦理)
(二)第二階段:116年2月11日至115年6月30日止。(暫定-聘用期程與核定總時數皆依教育局公文辦理)
錄取公告:錄取名單於115年8月26日(星期三)下午14:00前公告於本校網站,並以電話通知錄取者。
報到時間:正取者請於115年8月27日(星期四)上午11:20前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私章向本校輔導室報到,逾時未報到視為棄權,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詳見附件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