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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立東勢區東新國民中學115學年度代理(課)教師甄選第11次招考結果公告暨續辦第12次招考事宜(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公告日期:2026-08-07 ~ 2026-08-31
公告單位:東新國中
公告類別:甄選介聘
點閱數:40
一、 第11次招考結果:
(一)歷史科(代理):正取林○嵐
(二)特教科身心障礙類-巡迴班(代理):無人報名
※經錄取人員若要放棄錄取資格,請於115年08月12日前事先聯絡本校教務處填寫放棄錄取資格同意書,以利本校通知備取人員。
※經錄取人員將電話另行通知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日期,審查需攜帶學、經歷及相關證件正本至本校接受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完成資格審查程序(須親自辦理,不得委託),逾時未接受審查或審查未通過者,取消甄選錄取資格,當事人不得異議。
二、後續招考事宜:
(一)甄選類別及名額:
代理教師:A.特教科身心障礙類-巡迴班1名
(二)資格條件:
1.具有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且尚在有效期間者。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大學以上畢業者。
(三)報名日期:115年08月07日(星期五)至115年08月11日(星期二)中午12時止。(逾時恕不受理)
(四)甄選日期:115年08月12日 (星期三) 上午場9:00;下午場13:20至本校教務處報到
(五)放榜時間:115年08月12日(星期三)下午22:00時前。
三、其餘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本校甄選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