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甄選結果 1.本土語言教學支援人員-泰雅族語:林O妹。 ※錄取人員應依「本校通知」後攜帶學、經歷及相關證件正本至本校接受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完成資格審查程序(須親自辦理,不得委託),逾時未接受審查或審查未通過者,取消甄選錄取資格,當事人不得異議。 ※教評會開會時間由人事室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