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115年度臺中市教保服務人員個別諮商輔導支持服務實施計畫相關資訊案,請各園轉知園內教保服務人員,詳如說明,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6-08-03 ~ 2026-12-31
公告單位:幼兒教育科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75
一、依據115年度臺中市教師及教保服務人員諮商輔導支持服務實施計畫辦理。
二、辦理目的:為提升教保服務人員社會支持、個人專業成長,並促進及維護教保服務人員之心理健康,使教保服務人員個人得以在工作、家庭及其他環境之正向改變。
三、計畫資訊:
(一)服務對象:實際服務於本市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之教保服務人員,包括提供教保服務之園長、教師、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惟教保服務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適用本服務:
1.違反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2條規定,經教保服務機構解聘、免職或終止契約關係,且終身不得聘任、任用或進用者。
2.違反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3條規定,經教保服務機構解聘、免職或終止契約關係,且認定1年至4年不得聘任、任用或進用期間之行為人。
(二)服務內容:
1.教保服務人員個別諮商:以每人每年接受6次諮商為限,但有特殊狀況者,經專業人員評估後,得增加至8次,至多10次。
2. 教保服務人員主題性團體諮商及團體工作坊。
四、倘對於旨揭實施計畫有疑問,請寫信至ttcs.ce.ncnu@gmail.com,或致電至049-2910960(分機3607)黃小姐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