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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請貴校附設幼兒園方瑜教師協助辦理特殊教育助理人員申請審查工作,請協助轉知且惠予教師於辦理是項工作期間公(差)假登記,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6-07-29 ~ 2026-08-31
公告單位:特殊教育科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45
一、旨述審查工作資訊如下:
(一)審查期間:115年7月30日(星期四)、115年7月31日(星期五)、115年8月3日(星期一)至115年8月7日(星期五);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
(二)工作地點:於本市身心障礙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臺中市豐原區新生北路155號,豐原區豐原國民小學),以書面審查或線上審查方式進行。
二、請貴校協助轉知方師,並於教師實際協助期間惠予公(差)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