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次招考結果 1.國小附設幼兒園代理教師:張○茵(正取)、黃○逸(備取一)、余○祐(備取二)。 ※錄取人員請於07.28(二)9時20分前攜帶學、經歷及相關證件正本至本校二樓視聽教室接受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完成資格審查程序(須親自辦理,不得委託),逾時未接受審查或審查未通過者,取消甄選錄取資格,當事人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