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1次招考甄選結果:吳○婷(正取) 二、 錄取人員應於115年7月31日上午10:00接受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完成資格審查程序,逾時未接受審查或審查未通過者,取消甄選錄取資格,當事人不得異議。 三、另請錄取人員請於1個月內繳交公立或教學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表(含胸部X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