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安和國民中學115年總務處幹事甄選簡章
一、出缺職務:
(一)職稱:幹事。
(二)職系:綜合行政職系。
(三)職務列等:委任第 5 職等或薦任第 6 職等至第 7 職等。
(四)名額:1 名。
(五)工作地址:臺中市西屯區天助街1號。
(六)本職缺預計115年9月2日出缺。
二、公告期間:115年7月15日至115年7月20日
三、公告網站:
(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
(二)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s://www.tc.edu.tw/)
(三)本校網站(https://ahjh.tc.edu.tw/)
四、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二)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不得陞任情形、「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第 1 項迴避任用限制及第 28 條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之一者。
(三)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近 3 年內無記過以上行政懲處。
(四)熟悉 Word、Excel 等辦公室軟體操作。
(五)品行端正、負責盡職、具服務熱忱者、具政府採購相關專業證照尤佳。
五、工作項目:
(一)辦理學期課表及寒假輔導、暑期輔導課表編排工作。
(二)辦理學生各項學習評量試務。
(三)教師請假調課、代課之排課及輔導鐘點費清冊之繕造。
(四)協辦註冊組相關事宜。
(五)辦理教務處有關一般行政業務處理等事項。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報名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1.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則免附)
2.切結書(如附件)
3.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如附件)
4.其他證明文件【如其他職系認定資料、採購專業證照、外語能力檢定資格證書、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無則免附】。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
(三)聯絡電話:(04)2358-9779 分機 750 人事室郭主任。
七、甄選日期及方式:
(一)甄選日期:於本府教育局及本校網站公告。
(二)甄選方式:書面審查後擇優通知面試(於教育局及本校網站公告面試名單及時間)。
(三)依甄選結果按成績高低依序錄取,惟參加甄選人員甄試總成績如未達錄取標準時,經甄審委員會決議後得予從缺。
(四)正取人員及備取人員名單於本府教育局及本校網站公告。
(五)本案除正取名額 1 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 2 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
(六)正取人員,如逾期未到職,或因證件蒙蔽不實等其他因素,經送銓敘部審定而資格不符致無法完成任用程序者,須無條件撤銷其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錄取人員者須自行負責,並由備取人員遞補之。
八、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撤銷派令。
九、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