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和平區中坑國民小學115學年度實驗教育第二次代理教師甄選無人報名,續辦第三次代理教師甄選。
臺中市和平區中坑國民小學115學年度實驗教育第二次代理教師甄選結果公告:無人報名。續辦第三次招考。
一、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身心健康、品德操守良好者。
2. 無教師法第14條各款規定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各款及第33條之情事者(如附錄說明)。
(二) 報考人員除前述二者條件外,須具有下列資格:
1.具有「國小教育階段、國小之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可擇報考第 1 次、第 2 次、第 3 次、第 4 次、第 5 次招考】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可擇報考第 2 次、第 3 次、第 4 次、第 5 次招考】
3.大學以上畢業者。【可擇報考第 3 次、第 4 次、第 5 次招考】
二、缺額性質:預估缺額1名,缺額性質「採外加代理教師」方式推動國小合理教師員額(增額),名額為預估。
三、報名日期:
(一)採取一次報名,分階段招考,考生請於報名表上註明報考階段。如缺額補滿另行公告,且不再進行下一階段招考。
(二)各階段、各類別資格條件須符合上述五、(二)所述。逾時恕不受理。
(三)第三次代理教師甄選,報名日期自簡章公告日起至115年7月19日(星期日)下午4時截止。
(四)如第三次代理教師甄選無人報名,續辦理第四次代理教師甄選,報名日期自簡章公告日起至115年7月22日(星期三)下午4時截止。
四、甄選日期(以網路公告榜單,倘無人報考,仍依下列時間續辦下一階段招考)
(一)第三次代理教師甄選:
1.第1次招考:115年7月20日(星期一)上午8:30前報到,資格條件須符合上述五、(二)1.資格人員。
2.第2次招考:115年7月20日(星期一)上午10:30前報到,資格條件須符合上述五、(二)1.或2.資格人員。
3.第3次招考:115年7月20日(星期一)下午1:30前報到,資格條件符合上述五、(二)1.或2.或3.資格人員。
(二)如第三次代理教師甄選無人報名,續辦理第四次代理教師甄選:
1.第1次招考:115年7月23日(星期四)上午8:30前報到,資格條件須符合上述五、(二)1.資格人員。
2.第2次招考:115年7月23日(星期四)上午10:30前報到,資格條件須符合上述五、(二)1.或2.資格人員。
3.第3次招考:115年7月23日(星期四)下午1:30前報到,資格條件符合上述五、(二)1.或2.或3.資格人員。
其餘資訊,請詳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