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115年7月9日中市教特字第1150058236號函賡續辦理。 二、本案係115年本局與國立臺灣美術館共同辦理「肯定與接納的藝術行動」活動,為利學校彙整報名資料,檢附本活動實施計畫可編輯檔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