謹訂於115年6月30日下午2時5分在本校視聽教室召開教評會,審查115學年度第1次代理教師甄選錄取人員資格,請本次甄選錄取人員(第1至3招),攜帶學、經歷及相關證件正本參加教評會資格審查,完成資格審查程序(須親自辦理,不得委託) ,逾時未接受審查或審查未通過者,取消甄選錄取資格,當事人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