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東區成功國民小學115學年度代理教師第1學期第1階段第3次招考甄選結果及續辦第4次招考公告(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一、第3次招考甄選結果榜示:
(一)普通班導師代理教師
正取三: 陳O雯(外加缺)
備取一:陳O蕙
備取二:黃O柔
(二)普通班體育專長代理教師
正取一:林O儀(侍親留職停薪缺)
正取二:張O淑 (外加缺)
備取一:王O翔
(三)普通班音樂專長代理教師
正取:吳O芸(外加缺)
(四) 普通班美勞專長代理教師:
正取:從缺(未達錄取標準)
(五) 普通班導師(上學期)代理教師:
正取:從缺(無人報名)
二、上開正取人員請於115年6月30日(二)下午3時10分至本校 成功樓3樓會議室接受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資格審查(請先於當日下午2時40分至人事室報到),如有異動時,將另行以公告 或電話通知;需親自辦理報到,不得委託,逾時未報到接受審查或審查未通過者,取消甄選錄取資格,當事人不得異議。
三、報到應攜帶證件:身分證正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教師證(無則免附)、中國信託銀行存摺封面影本(最遲115年7月13日前繳交)、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則免附)、胸部X光檢查報告(最遲115年7月13前繳交)、經歷證明(無則免附)。
四、備取人員以候補本次正取人員逾期未辦理報到者,或經甄選榜示後發現有不符本次簡章第五點所列基本條件、資格條件者,或第十四點應撤銷其錄取資格者。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人員 如獲遞補將由本校另行通知,未通知前請勿來電詢問,未獲遞補 之備取人員並得保留其當次候用代理教師資格,候用期限至 115年9月30日止。
五、續辦理第4次招考
1.甄選類別、名額及缺額性質請參閱簡章。
2.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且尚在有效期間者。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 大學以上畢業者。
(符合以上規定之一者皆可報考)
3.報名日期為115年6月30(星期二)上午8時30分起至上午11時止,本校人事室報名。
4.甄選日期時間: 115年6月30(星期二)下午13:30分,請於13:20前至本校人事室報到。
5. 請自行下載並填寫報名表件,證件不齊全或逾時恕無法受理報名,詳如簡章。
6、其餘事項請自行參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