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5學年度臺中市立黎明國民中學第一梯次代理(課) 教師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一、甄選名額:
(一) 國中國文科1名 代理(實缺)
(二) 國中英語科1名 代理(實缺)
(三) 國中數學科3名 代理(實缺)
(四) 國中輔導活動科1名 代理(實缺)
(五) 國中體育科1名 代理(實缺)
(六) 國中身心障礙科(不分類巡輔班)1名 代理(實缺)
(七) 國中生物科1名 代理(實缺)
(八) 國中理化科1名 代理(實缺)
(九) 國中本土語言台灣台語1名 代理(實缺)
(十) 國中國文科代課教師1名(鐘點代課(每週約10節,不含第8節輔導課)
(十一) 國中理化科代課教師1名(鐘點代課(每週約12~16節,不含第8節輔導課)
二、聘期:
(一) 國中國文科代理(實缺):依本市教育局115學年度核定聘期起迄日規定辦理
(二) 國中英語科代理(實缺):依本市教育局115學年度核定聘期起迄日規定辦理
(三) 國中數學科代理(實缺):依本市教育局115學年度核定聘期起迄日規定辦理
(四) 國中輔導活動科代理(實缺):依本市教育局115學年度核定聘期起迄日規定辦理
(五) 國中體育科代理(實缺):依本市教育局115學年度核定聘期起迄日規定辦理
(六) 國中身心障礙科(不分類巡輔班) 代理(實缺):依本市教育局115學年度核定聘期起迄日規定辦理
(七) 國中生物科代理(實缺):依本市教育局115學年度核定聘期起迄日規定辦理
(八) 國中理化科代理(實缺):依本市教育局115學年度核定聘期起迄日規定辦理
(九) 國中本土語言台灣台語代理(實缺):依本市教育局115學年度核定聘期起迄日規定辦理
(十) 國中國文科代課:115學年度開學日起至115學年度第2學期休業日止
(十一) 國中理化科代課:115學年度開學日起至115學年度第2學期休業日止
三、報名資格:報考人員除應具備基本條件外,並須具下列資格且尚在有效期間者。
第一次招考:具有國民中學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且尚在有效期間者。
第二次招考:1.具有國民中學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且尚在有效期間者。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第三次招考:1.具有國民中學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且尚在有效期間者。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大學以上畢業者。
四、報名日期:
第一次招考:115年7月1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至10時30分(逾時恕不受理)。
第二次招考:115年7月2日(星期四)上午8時30分至10時30分(逾時恕不受理)。
第三次招考:115年7月3日(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至10時30分(逾時恕不受理)。
後續報名日期:請依本校公告時間為準。
五、甄選日期:
第一次招考:115年7月1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起(請於下午1時20分前報到)。
第二次招考:115年7月2日(星期四)下午1時30分起(請於下午1時20分前報到)。
第三次招考:115年7月3日(星期五)下午1時30分起(請於下午1時20分前報到)。
後續招考甄選日期:請依本校公告時間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