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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學生事務室誠徵約用人員1名
公告日期:2026-06-24 ~ 2026-07-01
公告單位:人事室
公告類別:甄選介聘
點閱數:77
一、應徵方式
(一)有意應徵者,請於115年7月1日(星期三)(以郵戳為憑)前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自傳)、最高學歷影本各1份寄至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4樓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學生事務室江淑華調用教師收(請於封套註明應徵「約用人員」),逾期不予受理。
(二)本局將擇優通知面試。
(三)連絡電話:04-22289111*55108 聯絡人: 江淑華 調用教師。
(四)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五)本案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若干,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六)本案錄取人員,須俟僱用計畫表經本府核定後,始得進用。
二、工作內容:
協助本市推動友善校園(含社會情緒學習SEL)相關業務。
三、工作地點:
(一)臺中市政府陽明市政大樓(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
(二)部分時間需要需至臺中市立臺中第二高級中等學校(臺中市北區文莊里英士路109號)協助社會情緒學習SEL相關業務
四、工作時間:日班自8時至17時 。
五、休假方式:周休二日。
六、核薪方式:月薪(約新臺幣38,948元)。
七、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八、僱用條件
(一)學歷要求:大學。
(二)科系要求:不拘。
(三)駕照要求:需具備駕照(種類):機車或汽車。
(四)工作經驗:不拘。
(五)語文能力要求:不須具外文能力。
(六)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