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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5學年度臺中市和平區中坑國民小學第一次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甄選簡章
公告日期:2026-06-17 ~ 2026-06-26
公告單位:中坑國小
公告類別:甄選介聘
點閱數:106
一、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身心健康、品德操守良好者。
2. 無教師法第14條各款規定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各款及第33條之情事者(如附錄說明)。
(二) 報考人員除前述二者條件外,須具有下列資格:
本土語言-教師資格依教育部訂定「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第 3 條規定:
1.客語文:參加客家委員會或其公告之學校、機構或法人辦理之客語能力認證,取得中高級以上之能力證明,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或其所屬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舉辦之教學支援人員認證,取得合格證書者。
2.閩南語文:參加中央主管機關或其公告之學校、機構或法人辦理之閩南語能力認證,取得中高級以上之能力證明,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或其所屬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舉辦之教學支援人員認證,取得合格證書者。
二、報名日期:自簡章公告日起至115年6月26日(星期五)中午12時截止。
三、甄選日期:115年6月26日(星期五)下午1時前報到。
其餘資訊,請詳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