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豐陽國民中學謹訂於115 年 6 月 17 日(星期三)下午 4 時 00 分於本校-校長室旁會議室,召開教評會審查115學年度國中教師甄選分發至本校新進教師資格,請分發至本校教師準時與會。
臺中市立豐陽國民中學謹訂於115 年 6 月 17 日(星期三)下午 4 時 00 分於本校-校長室旁會議室,召開教評會審查115學年度國中教師甄選分發至本校新進教師資格,請分發至本校教師準時與會。
一、 本校謹訂於 115 年 6 月 17 日(星期三) 下午 4 時 00 分於本校-校長室旁會議室,召開教評會審查115學年度國中教師甄選分發至本校新進教師資格。需親自出席,不得委託;請分發至本校之教師,於114 年 6 月 17 日(星期三) 下午 3 時前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並接受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
二、 請攜帶下列證件資料正本:請檢附影本一份,影本請以 A4 規格影印並依序排列,正本驗後發還。
請先將簡歷表及證件資料掃描檔先 e-mail至e203fysh@yahoo.com.tw,俾利彙整資料供教評會委員參考。
1. 錄取知單(教師甄選報名網站列印之成績單)或教師甄選委員會之「分發報到公函」及相關證件資料。
2.新進教師簡歷表及「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查詢同意書(如附件)。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合格教師證。
4.身分證正反面、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退伍令、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
5.最近一次薪資單、郵局(含優存)封面影本-(薪資入帳用)。
6. 歷年考核通知書、敘薪通知書、留職停薪函。(無則免附)。
7.曾任職學校之服務或離職證明書(無則免附)。
8. 未設籍大陸地區具結書。
三、本校地址:420081 臺中市豐原區朝陽路 33 號。
四、如有任何疑問,請洽:04-25203470分機 570 或 0983-223926人事室。
五、分發當日倘因颱風來襲經臺中市政府公布停班停課1日,分發作業遞延1日,本校 教評會將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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