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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請本局推薦轄內符合資格之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及政府機關(構)辦理之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參與115學年度「幼兒園英語融入式課程計畫」,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6-06-15 ~ 2026-06-18
公告單位:幼兒教育科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145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5年6月5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55601397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教保服務人員進行英語融入式教保活動課程與教學,提供幼兒園採英語融入教保活動課程合宜模式之參考方向,爰辦理本計畫。
三、計畫期程:115 年 8 月 1 日至 116 年 7 月 31 日,共計 1 學年。
四、參加對象資格:
(一)參與本計畫之幼兒園(含職場中心)須已落實正常化教學,採統整方式實施教保活動課程,或已參加過本署辦理之英語融入式課程計畫,並符合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第 13、14 條之規定。
(二)每園以 1 至 3 班為原則,專設幼兒園之分班得分別獨立申請。
(三)參與師資為原班級內之教保服務人員,並具備下列條件:
1.教保服務人員有興趣及意願參與本計畫,且對於計畫目標有一致共識,並具備自編統整課程之能力。
2.參與班級內至少一位為正式編制且具教師資格之教保服務人員。
(四)參與本計畫之幼兒園(含職場中心)或教保服務人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列為優先推薦對象:
1.「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評選金質獎或銀質獎。
2.「Best Education-KDP 全國學校經營與教學創新 KDP 國際認證獎」標竿獎或特優獎或優等獎。
3.課程教學品質達「精緻化」水準。
4.具有英語專長或英語教學經驗:
(1)英語系國家大學以上之學歷證書。
(2)國內大學以上英語系學歷證書。
(3)英語相關證照:通過 CEF 語言能力參考指標 B1 級,且領有合格證書。
(4)有英語教學相關經驗。
五、請各教保服務機構踴躍參與並直接電洽本局幼教科承辦傅雅琪,分機:54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