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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內政部修正「內政部國土資訊系統社會經濟資料庫戶籍人口空間資料申請作業要點」第二點及第四點附件一、附件二、第七點附件四,並自115年6月2日生效,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6-06-05 ~ 2026-10-31
公告單位:秘書室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25
一、依據內政部115年6月2日台內統字第1150380675號函辦理。
二、檢附內政部原函、旨揭要點修正規定及其修正規定對照表與修正後全文各1份(附件)。
三、旨揭要點電子檔已置於國土資訊系統社會經濟資料服務平台(網址https://segis.moi.gov.tw)「關於平台」之「參考文件」,供各機關申請戶籍人口空間資料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