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5年6月1日臺教文(二)字第1150055856號函辦理。 二、旨揭學校係教育部核准立案之海外私立學校,依我國教育宗旨、各級學校教育目標及現行學制辦學,其課程除當地國另有規定外,悉依臺灣同級同類學校課程綱要辦理,選用審定合格教材,與國內教育銜接,並接受教育部之補助及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