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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原住民族體育運動人才培育作業要點」,業經運動部於115年5月27日以運授全部字第1150100289A號令廢止,茲檢送發布令影本1份,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6-05-27 ~ 2026-06-26
公告單位:體育保健科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31
一、依據運動部115年5月27日運授全部字第1150100289B號函辦理。
二、運動部全民運動署就有關原住民族傳統地方特色體育活動、各級原住民族鄉鎮綜合運動會及傳統特色體育樂活營等,均已規劃納入「地方特色全民運動計畫」等相關補助規定執行,並依全國性體育團體經費補助辦法辦理,現行法規完備,爰旨揭要點已無續存之必要。
三、若對本案行政規則廢止有任何疑問,請逕洽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綜合規劃組施專門委員,電話:(02)8771-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