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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局工程營繕科誠徵115學年度調用教師1名,以協助相關業務,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6-05-25 ~ 2026-06-05
公告單位:工程營繕科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91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調用市立中小學教師服務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案徵求本市所屬現職教師1名,於調用期間至本局工程營繕科辦理相關業務,說明如下:
(一) 資格條件:本市立各級學校班級數12班以上(不含偏遠學校)之正式編制內合格教師,對行政業務具有學習熱忱者。
(二) 調用期間:115年8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
(三) 辦理業務:校舍耐震補強經費核定與執行,工程督導行政作業及其他相關業務。
三、請有意願者於115年6月3日(星期三)以前檢附相關學經歷(簡歷即可) ,以電子郵件e-mail寄至 dadun004@taichung.gov.tw教育局工程營繕科程先生收,電話:04-22289111轉55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