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文化局(下稱該局)115年5月21日中市文港字第1150009522號函辦理。 二、為推廣藝文教育,該局港區藝術中心定期邀請專業領域人士辦理各項藝文講座,以提供多元進修,充實文化休閒生活。 三、參與旨揭活動之教師,每一場次核實登錄教師研習時數2小時。 四、檢附該局文宣1份。 五、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該局承辦人劉碧年,電話:04-26274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