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獎盃】業已送至本局,請學校協助派員領取,並注意以下幾點: 1.領取時間:即日起至115年5月25日止,平日上班時間(08:00~17:00)。 2.領取地點: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終身教育科(陽明市政大樓4樓)。 3.注意事項:拿取獎盃時,須簽領。 4.請擇適當場合公開表揚獲獎人員。 5.檢附114學年度全國音樂比賽獎盃清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