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臺中市西屯區安和國民中學115學年度教科書評選結果,請參閱附件。 二、本表如有遺誤,將以本校教科書評選會議記錄為憑。 三、經評選採用者,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未盡事宜,遵照臺中市政府有關教科書選購規約辦理。 四、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5年5月29日(五)前洽教科書業務承辦人領回提供評選之樣書,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 五、本公告未盡事宜得另行修正或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