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臺中市豐原區豐村國民小學115學年度教科書評選結果,請參閱附件。 二、本表如有遺誤,將以本校教科書評選表為憑。 三、經評選採用者,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未盡事宜,遵照臺中市政府有關教科 書選購規約辦理。 四、未獲選版本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請於115年5月29日(星期五)16:30前洽本校 教務處教學組領回,逾期未領回者,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