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臺灣美術館(下稱該館)115年5月8日國美推字第1153000665號函辦理。 二、為持續深化美感教育扎根,該館特別針對幼兒感官發展需求,規劃專屬「幼兒園團體」課程。 三、檢附該館來函及簡章各1份。 四、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承辦人黃莉婷小姐,電話:(04)2372-3552分機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