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臺中市北區太平國民小學115學年度教科書評選結果,請參閱附件。 二、本表如有遺誤,將以本校教科書評選紀錄表為憑。 三、經評選採用者,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未盡事宜,遵照臺中市政府有關教科書選購規約辦理。 四、未獲入選之教材置於教務處,請各位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 115 年 5月 15日(五)前領回,逾期未領回者,該教材由本校逕行處理,書商不得有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