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非正規教育學習成就認證辦法」第2條,業經教育部以115年4月30日臺教社(一)字第1152400895A號令修正發布。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該部終身教育司張小姐,電話:(02)7736-5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