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龍井區龍泉國民小學115學年度教科圖書評選作業公告
臺中市龍井區龍泉國民小學115學年度教科圖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 依據:
中華民國114年5月13日中市教小字第1140042420號函名稱修正為「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用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有關教科書評選及採購規定辦理。
二、評選日期:115年5月13日(星期三)
三、地點:本校4F圖書館
四、評選方式:
(一)依本校教科書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二)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三)樣書陳列日期:115年5月6日(星期三)至115年5月13日(星期三)公開陳列樣書於4F圖書館,由老師審查,115年5月13日(星期三)下午13時30分起開會決定評選結果。
五、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其樣書(成書)須已取得審定執照並印製於樣書封底,以確保選用之樣書(成書)係通過審定之版本,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規定送樣書到校。
(一)送評選科目:
1、一至六年級108課綱課程所有領域,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若因教育部審查時程延遲,另於樣書送達後擇期評選)。
2、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用書 (三、四、五、六年級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
3、閩南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用書
(二)樣書送達日期:115年4月30日(星期四)16:00前,逾期不受理。
(三)樣書送達地點:教務處設備組(請一次送達,勿分批發送)。
六、評選結果將擇期公告。
七、經評選採用者,依採購規定辦理相關事宜。
八、其它注意事項:
(一)樣書送達截止日後、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二)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三)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等,以書面資料表列說明或以實物擺設。
(四)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5年5月29日(星期五)前洽本校相關人員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五)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或補充之。
(六)聯絡方式:教務處設備組長 洪禎璝老師
TEL:(04)26353340#201傳真:(04)26354123
地 址:434臺中市龍井區龍新路16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