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明新學校財團法人明新科技大學115年4月28日明新(育)字第1150004511號函辦理。 二、通訊報名日期:115年5月11日(星期一)起至115年6月1日(星期一)。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檢附「115學年度幼兒園在職人員修習幼兒園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專班」招生簡章1份,如附件。若有疑義請逕洽該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