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台灣兒童伊比力斯協會115年4月14日兒童伊比力斯字第1150000001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係為宣導全國各級學校教師、職員工、校護、社工對學生罹患伊比力斯(癲癇症)之認識及發作處理方法,促進伊比力斯(癲癇)友善校園環境、提升學校輔導效益,維護伊比力斯學生的相關權益。 三、檢附原函及申請辦法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