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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內政部警政署為防範異丙醇(Isopropanol, 2-propanol, IPA)不當存放之潛在危害案,請貴校加強宣導與管理,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6-04-16 ~ 2026-05-31
公告單位:幼兒教育科 張家銘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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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115年4月15日臺教國署體字第1150034713號函辦理。
二、異丙醇屬過氧化物生成化學品,如長期不當存放或暴露於空氣及光照環境下,易自發性氧化生成具高度危險之過氧化物。近年國外已有數起商用異丙醇轉化為有機過氧化物爆炸物之案例,於清理或搬運過程中引發事故,國內亦曾發生相關工安意外並造成人員傷亡。
三、為防範是類意外,請貴園加強安全宣導與管理,包含將異丙醇存放於陰涼、通風且遠離火源之場所,避免高溫及陽光直射;留意庫存溶劑是否外觀混濁、產生白色沉澱汙染或異味等情形,落實定期檢測及廢棄物處理機制,以確保化學品儲存與作業安全。
四、檢附內政部警政署、教育部及國教署來文各1份。